尽管上海近年来总体上地面沉降速率有所减缓,但虹桥、三林、张江等地区年均沉降逾10毫米的范围已形成一定规模,中心城区甚至出现了累计沉降量近3米的洼地,对轨道交通、高架桥梁的安全运营将造成持久影响。昨天,市人大举行《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草案)》调研会,记者获悉,上海正在酝酿出台相关管理条例,拟对在建工程开展地面沉降危险评估,并对违法施工予以处罚。
数据显示,由于近一个世纪的地面沉降长期影响,“十一五”期间本市累计地面沉降量大于50毫米的范围达162平方公里,中心城及近郊区形成了若干个地面沉降次中心,出现了平均累计沉降量普遍大于0.6米、最大累计沉降量近3米的洼地,部分地区地面高程低于黄浦江外滩平均高潮位。会上介绍,在虹桥、三林、张江等地区的局部,甚至出现了年均沉降量超过30毫米的沉降中心。会上专家指出,随着大规模、高强度市政工程的建设,特别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一步向深层发展,差异沉降现象将更为明显,对轨交、高架桥梁等工程的安全运营必将造成持久影响。
对此,上海正紧锣密鼓开展调研,拟对地面沉降的防治予以立法。据介绍,立法拟在建设工程前期就规定必须开展可行性研究,针对工程可能存在的沉降危险,建立实施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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