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质量检测鉴定应由房屋质量检测鉴定专业机构承担。
2 房屋质量检测设备、仪器、工具等管理应符合计量认证或检查机构认可准则相关条款要求。目前尚无法进行检定的新技术设备,应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3 房屋质量检测点应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并保证其具有结构代表性和符合抽样率的要求。
4 检测人员必须是持有行业颁发的房屋质量检测岗位等级证书的人员,对特殊的检测项目,应通过相应的资格认定。
5 检测人员岗位水平证书实行注册制,现场检测和室内试验应由不少于两名注册人员承担。
6 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二级审核制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由通过相应资格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7 房屋质量检测宜以幢为检测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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