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沉降监测应通过设置基准点或在房屋上设置观测点对房屋的沉降进行定期观测。对同一批观测对象,应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位置设置基准点,基准点应设置在房屋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
沉降观测频率可第一年每三个月一次, 以后每半年一次。受相邻工程施工影响,尚应进行沉降观测。一般第一年每月一次,往后每半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房屋荷载突然增加、四周积水、长期降雨时,应增加测量次数。房屋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时,应逐日或三天一次连续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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